【平公资建2024376号】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04-01-311228)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1工程概述:本工程为叶县 2024 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本工程位于任店镇月庄村、辛店镇常派庄、仙台镇柳树王村、洪庄杨镇河北高村、田庄乡康台村b体育·bsports、水寨乡夸子营村、任店镇后营村、盐都街道孙湾村、田庄乡前党村、邓李乡马湾村、常村镇李家庄村,主要施工包括道路、雨水及其配套工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